根据《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第一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2022-01-08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12月29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01-08
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相关下载——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下载安装包。下载完成后,解压安装包,双击“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exe”文件,点击“立即安装”并按提示步骤完成安装。
2022-01-0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具体变化有哪些?一起来看↓
2022-01-08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应扣未扣2018-2020年度"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110993.80元,现已无法补扣补缴的行为,拟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款1.5倍的罚款,计166490.70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1-12-30
2022-01-08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居民个人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
2022-01-08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2022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通告2021年
2022-01-08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您可通过以下两个方式进行自查, (1)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看是否存在可抵扣凭证未抵扣的情况;(2)查看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表内是否存在误填抵扣进项的情况。如上述方法仍无法解决,建议携带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预约到主管税务机关门前核实处理。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拨打广东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或进一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202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