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发布时间:2022-01-13 15:0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2-01-15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应当退税吗? 发布时间:2022-01-14 12: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2-01-15
答:一是将“203-2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调整为“203-2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免税政策的相关信息。
2022-01-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规定:“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2022-01-15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第四条的规定:“关于车船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时的退税 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2022-01-15
符合免征车船税政策的新能源车,可直接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录入车辆信息,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0012061001|SXA03190025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四条|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采集税源信息后,选择当期应申报车船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后,系统自动带出申报数据,点击申报即可。
2022-01-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二条规定,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2022-01-15